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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展,高速旁、大桥边、铁路途径居住小区的降噪工程发表时间:2021-09-02 10:36 随着城市公共建设的高速发展,高速旁、大桥边、铁路途径居住小区开发屡见不鲜,佛山不少住宅小区环境噪声超标,噪声扰民俨然成了社会的一大公害。 事实上,关于小区的噪音问题是有明确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噪音最高限值白天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标准很美好,可惜往往很难达到。 当小区噪音超标扰民了,谁来负责?何以降噪?这就取决于“先有路,后建房”,还是“先有房,后修路”,前者由开发商负责,后者则是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两者不可一概而论,这里重点讨论**种情况。 在“先有路,后建房”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于路桥建设时间早于周边楼盘的建设时间,楼盘开发商在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环评及进行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工程中,应将已存在的公路桥梁因素考虑在内。所以,相关的噪声防治责任在楼盘开发商。 在建设开发期间,开发商按照规定会采取规划建筑退距、设置隔离绿化带,安装双层玻璃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同时,开发商在售楼期间,售楼中心内也要对小区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进行公示。此外,项目还需相关部门通过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并落实环评审批意见。 |